每經記者 胡飛軍 發(fā)自廣州7月15日,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從佛山中級人民法院 (以下簡稱佛山中院)獲悉,該院上周已經裁定,準許債權人提出的對廣東金型重工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金型重工)及其4家關聯公司進行破產重整的申請。這意味著被外界譽為華南“鋼貿大鱷”的金型重工,暫時逃過被分割拍賣的風險,有望消化40多億元對外巨額負債。16家法院審理99宗相關案件今年2月25日,《每日經濟新聞》曾對華南“鋼貿大鱷”金型重工因資金鏈斷裂陷入困境事件進行報道。據了解,金型重工與4家關聯企業(yè)均被同一老板——何健宏實際控制,注冊資本合計4.17億元。此外,何健宏還通過一家注冊在海外的,名為得勝亞洲有限公司的企業(yè),控股了香港上市公司中國包裝集團。今年2月,金型重工擴張過快導致資金鏈斷裂問題就傳遍了華南的鋼貿圈。“主要還是負債擴大經營,規(guī)模擴張?zhí)?,公司的資產膨脹不是源于盈利規(guī)模,而是負債膨脹。”西本新干線高級研究員邱躍成對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表示,“一旦遇上鋼材市場不景氣,銀行資金收緊,就可能出現資金鏈斷裂,海鑫鋼鐵等企業(yè)就是這樣。”根據佛山中院介紹,今年5月30日至6月初,該院先后接到廣發(fā)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順德分行提交的五份申請書,請求對金型重工進行破產重整,該企業(yè)的對外負債總額累計超40多億元。此外,據不完全統計,金型重工資金斷裂后,截至今年6月20日,廣東、廣西、浙江等4省區(qū)8個城市的16家法院立案審理了與之相關的99宗訴訟案件,金型重工的大部分資產已被法院查封,其中有25宗案件的判決已經生效,部分債權人已經持生效裁判文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(zhí)行金型重工及關聯公司的財產,金型重工因此面臨財產被分割拍賣、企業(yè)停產停業(yè)的危險。佛山中院副院長黃學軍透露,金型重工資金鏈斷裂后,公司的員工和債主曾一度產生恐慌情緒。主要債權人希望能重整“破產對誰都沒好處,幾個主要債權人都希望能重組起來。”北滘鎮(zhèn)副鎮(zhèn)長、經濟促進局局長李少玲在今年2月透露。據佛山中院透露,為防止連帶性社會矛盾,該院破產合議庭收到重整申請后,前往債務人的經營場所進行實地調查,多次與主要債權人、職工代表、金型重工進行座談,耐心解釋有關破產法律法規(guī)。經過充分審查,并請示廣東省高院,佛山中院于今年7月9日裁定受理該批金型重工系列破產重整案。“破產重整相當于給企業(yè)一個緩沖喘息的機會,因為在重整期間,達成協議,債權人不急于催債,企業(yè)可以在特定期間想方設法進行對外融資或吸收新的投資主體。”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戴輝勇對 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表示。據不完全統計,截至今年6月20日,金型重工在職職工1000余人,拖欠工資、社保1300多萬元;債權人范圍觸及14家銀行,以及許多國有大型企業(yè)、多地鋼貿企業(yè)、上游供應商及社會個人。佛山中院認為,金型重工的存亡,直接影響著地方經濟的發(fā)展。今年6月11日,廣東省高院副院長徐春建到佛山調研時指出,要以促進經濟社會發(fā)展為目標處理鋼貿企業(yè)問題,對可以挽救的企業(yè)要輸血治病,恢復生產,對無法挽救的企業(yè)要加快清理,盡量避免波及關聯企業(yè),最大限度地減少負面影響。佛山中院副院長黃學軍表示,根據目前的情況,由法院依法主持對金型重工進行破產重整,可以借助司法的權威性,排除各方當事人的后顧之憂,保護廣大債權人及職工的切身利益,有效推動金型重工轉型升級,因此更具必要性和可行性。“經過不懈努力,主要債權人、政府主管部門以及金型重工已經初步達成共識,大家均希望通過重整扶起第一只多米諾骨牌,以維護市場穩(wěn)定及廣大職工權益,”佛山中院法官王滑明對記者表示。今日召開臨時債權人會議實際上,破產重整只是意味著金型重工暫時解除了被分割拍賣的風險。“破產重整是使社會負面影響最小化的最好方式,破產重整期間企業(yè)會拿出一個重整方案,規(guī)定償還債權人債務金額和償還方式。”戴輝勇對記者透露,“但若是在規(guī)定期限內,重整失敗,企業(yè)將進入一個破產清算程序,公司的主體資格也將終結。”佛山中院法官王滑明也表示,破產重整不可能無限期,進入此程序也不表示企業(yè)得救了,企業(yè)只有抓住破產重整的利好時機,不斷努力,才能化險為夷。據了解,佛山中院此前就出現過類似案件,由于在6個月的破產重整計劃期內,債務人未能找到注資企業(yè),拿不出適合企業(yè)發(fā)展的重整方案,因此重整宣告失敗。“7月16日下午將召開臨時債權人會議,選出合適的破產管理人。”佛山中院內部人士對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透露。